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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和有錢人的差距,不只是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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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輕視Sales Marketing,公司根本活不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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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買屋流程】簽約、用印、完稅、交屋 --- 代書流程說明

一、簽約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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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第 356 條  (買受人之檢查通知義務)
Ⅰ、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,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。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,應即通知出賣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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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,民法第820條第1項規定  (共有不動產之處分及收益)

土地法 第 34-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,其人數不予計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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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高法院 106 年度 台上 字第 721 號 民事判決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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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第1030條之4第1項規定,民法第 1116條之1規定【夫妻扶養義務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】

▌最高法院 106 年度 台上字第 2424 號民事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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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§184,767 侵權行為【民法爭點整理|第184條第1項前段權利之意義?】

今天要和大家談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「權利」解釋問題,這是一個傳統爭點,相信許多同學都非常熟悉了,但其實這個爭點近年來有新的發展,例如債權是否一律不受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保護?學者已提出新論述。以下我會在第一部分梳理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保護客體的傳統爭議,接著在第二部分進一步說明此議題近年的新發展。如果同學已經有程度了,可以從第二部分開始看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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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§373、225-2、266【民法爭點整理|買賣契約之危險負擔】

今天想簡單介紹民法第373條危險負擔的概念,這是蠻中規中矩的爭點,不論是法研所、司律或是書記官考試都曾出現,可以抽出約5-10分鐘閱讀以下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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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物上保證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747條規定>

民法747,145-1,129-1,129-2,88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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